《中国中部地区外商投资促进规划》日前出台,规划明确了中部地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促进重点、促进措施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统筹协调发展的思路和相关政策,希望能够有效指导中部六省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体系,加强投资促进部门的能力建设,加强促进平台建设,加大地区形象塑造力度,实现促进模式的现代化。

根据《规划》要求,中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应强调制定政策、建立机制、提供平台和服务、营造环境来吸引外资。完善产业发展的空间、向外国投资者提供规范性的投资服务和良好的配套环境应成为中部投资促进机构长期的工作重点。

《中部地区外商投资促进规划》由商务部外资司、商务部研究院、世界银行外国投资咨询服务机构(FIAS)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以及中部六省商务厅共同制订。

进一步扩大中部地区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总体水平,是落实中部崛起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中部外商投资促进工作面临的首要任务。因此,制定《中部地区外商投资促进规划》是中部地区现实发展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是应对国际投资发展新趋势的需要,也是吸收外资工作本身的需要。

中部六省具有很好的发展基础和优势,特别是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工业基础优势、科技教育优势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但也存在着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表现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水平低,对外开放程度不高,经济增长的动力和活力不足,重工业和初加工产品比重大等。从投资促进工作看,中部地区尚未建立规范的投资促进运作机制,没有形成立体、多层次的工作网络;各种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设计投资营销、开发投资促进技巧和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投资促进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

中部地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改进方法,创新机制;因省制宜,合作共赢。必须遵循服从国家宏观分工又从各自省情出发的原则、产业比较优势原则、国际实践与本地区实际情况相结合原则。

根据中部地区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比较优势,外商投资促进的重点是本地区具有较好产业基础、成长空间、就业容量、资源优势的特色产业,立足于整合现有资源,确定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力量使重点地区、重点优势产业得到振兴和发展。

中部六省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吸引外资的独特优势。促进中部地区进一步扩大吸收外资规模,提高吸收外资水平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协调发展的局面,为全面提高中部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