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5月17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会上表示,为了进一步给外商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4月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目前,商务部正在制定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并将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 

二是修订外商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的规定,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采购、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三是完善研发中心的支持政策,鼓励中外企业加强研发合作。 

四是制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落实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五是加大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 

六是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好地发挥窗口、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特别是为中西部地区开发区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支持力度,使其成为所在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七是减少并下放审批事项,继续推进网上审批,增强透明度;简化审批内容,试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推进投资便利化。 

八是完善法律规定,创新外商投资方式,鼓励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