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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企业评定
发布时间:2007-02-06  
先进技术企业评定:

申请者资质:
投产6个月以上,采用国际先进技术的生产或研发的企业
审批程序:
区(县)对外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申报文件:
A,申请表
B,申请报告
C,企业批复、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
D,可行性报告、章程(复印件)
E,与技术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荣誉证书
审批原则:
技术、工艺必须是国际先进水平。每年要考核。
法律依据:
《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



产品出口企业评定:

申请者资质:
投产12个月以上,生产出口产品的外商投资企业
审批程序:
区(县)对外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申报文件:
A,申请表
B,申请报告
C,企业批复、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
D,可行性报告、章程(复印件)
E,上年度审计报告
审批原则:
产品全部出口
法律依据:
《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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