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一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 | 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实施相关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允许其在内地投资设立地方控股的合资文艺表演团体;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无需经过外资审批可以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演出经纪人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5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 在广东省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实施相关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允许其在广东省独资设立娱乐场所;具体管理办法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 |
6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179项: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7〕25号) 二、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主办和承办单位,必须具有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主办和承办资格;境外机构在华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必须联合或委托我国境内有主办资格的单位进行。 三、对展览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二)国务院部门所属单位主办的,以及境外机构主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对在北京以外地区举办的,主办单位须事先征得举办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同意。 | 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允许其在内地从事《协议》规定的会议和展览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 |
7 |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 第六条第四款:外商投资飞机维修(有承揽国际维修市场业务的义务)和航空油料项目,由中方控股;货运仓储、地面服务、航空食品、停车场等项目,外商投资比例由中外双方商定。 | 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实施相关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允许其在内地从事《协议》规定的空运支持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