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利率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推动市场基准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建设,健全国债收益率曲线。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的稳定地位。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企业外债登记制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
深化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继续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做好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推动大型商业银行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治理结构,合理划分业务范围,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有序推动民营银行发展,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出资主体申请设立和投资入股非银行金融机构。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强化服务“三农”功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稳妥推进科技创新企业投贷联动试点。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统一资产管理产品标准规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
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股票发行、交易和上市公司退市等基础性制度,积极发展创业板、新三板,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配合修订证券法。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从严从重打击资本市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推进企业债券注册管理制改革,健全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信用风险市场化处置机制。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在严格控制试点规模和审慎稳妥前提下,稳步扩大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参与机构范围。
完善现代保险制度。加强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在部分地区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提高保险覆盖面和理赔标准,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稳步开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试点,逐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推动地方开展覆盖洪水、台风等灾因的巨灾保险实践探索。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和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渠道。
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健全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人地挂钩、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推动各地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市,出台市辖区设置标准。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健全玉米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指向性和精准性。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将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推广到全部贫困县。出台实施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意见。创新农业节水灌溉体制机制。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扩大整省试点范围,细化和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归属,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形成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全面总结并推广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经验做法。
九、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制定出台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等改革文件,探索实行有别于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管理制度,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潜能和活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全面完成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出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
完善创新创业支撑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全面开展169项重大改革举措试点,在创新激励、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等方面形成一批改革经验并加快推广。再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进一步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试点,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梳理一批成熟的“双创”模式和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大企业和科研院所、高校设立专业化众创空间,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服务能力,打造面向大众的“双创”全程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十、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外资准入。对外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持续拓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试点深度和广度,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成熟经验。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陆上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支点建设,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国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加快人民币海外合作基金筹建。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投资真实性审查,建立对外投资黑名单制度。
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鼓励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不断优化费率。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和通关作业无纸化。
十一、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基金征缴等措施基础上,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进一步缩小高考录取率省际差距。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强化教育督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出台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措施,推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与产业链、创新链要素创新融合。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基本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符合规定的转诊人员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和政策统一。开展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在85%以上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和家庭签约服务,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逐步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出台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以县为单位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管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深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改革。在事业单位分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健全与不同类别相适应的财政支持、财务、资产、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总结评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