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具体事项表(共47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改革举措

改革方式

取消审批

告知承诺

优化服务

1

发票票种核定

上海市税务局、浦东新区政府

1.优化发票管理。原则上不再依据经营范围核定企业申领的发票种类;积极稳妥推行电子发票,推行发票网上申领、就近取票、专业配送。

2.扩大企业按季申报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并简化零申报手续。

3.推进全市通办,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和自助办税。



2

发票领用

上海市税务局、浦东新区政府



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上海市税务局、浦东新区政府



4

药品进口备案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充分发挥上海丰富的生物医药专家人才资源、创新药物研发技术平台以及本市监管资源的作用,主动为上海医药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指导,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

2.对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等审批事项中相关联的现场检查进行合并,提高效率。



5

进口药材登记备案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6

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7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8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9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将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的医疗器械,上海市重大科技专项的医疗器械,用于诊断、治疗儿童或老年人特有及多发疾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纳入优先审查通道,在受理之前提供技术服务,并通过实施专家咨询,提前介入指导,全程跟踪服务,减少市场准入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2.加快审查速度,同步开展注册质量体系核查,优化注册质量体系核查现场检查和生产许可证审批现场检查。

3.简化已有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资料,扩大在注册质量体系核查过程中可免于现场检查或可优化现场检查项目、流程的医疗器械范围。

4.扩大在生产许可证审批过程中可优化现场检查项目、流程的医疗器械范围。



10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1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乙级资质许可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对乙级、丙级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



12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许可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13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许可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1.扩大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范围,增加试点项目数量,完善审批与监管流程,探索建筑师负责制与监理体制间的衔接机制。

2.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实行告知承诺。


14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1.参照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监管模式,扩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范围,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免于考核外国业务背景。

2.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实行告知承诺。


15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许可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