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有关任务目标截至2020年)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1

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示范区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

2

推进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

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3

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

文化部、中央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

4

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

教育部等

5

推广网上预约、网络支付、结果查询等在线就医服务,推动在线健康咨询、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6

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7

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8

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9

发挥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平台化、生态化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0

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鼓励利用开源代码开发个性化软件,开展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试点应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

11

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展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2

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研究、技术试验和产业推进,力争2020年启动商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

13

加快推进物联网基础设施部署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4

统筹发展工业互联网,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试点示范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5

推进实施云计算工程,引导各类企业积极拓展应用云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6

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组织实施“百兆乡村”等示范工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7

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8

支持企业推广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的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备,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9

推介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移动应用软件和移动智能终端。构建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和学习交流平台

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20

鼓励各地采用多种方式促进信息终端普及

地方各级政府

21

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选择部分地区开展100个以上信息技能培训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农业部等

22

组织开展信息类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信息技能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23

深入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组织开展“信息消费城市行”活动,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示范等各种体验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地方政府

24

深入挖掘网络降费潜力,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25

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进物流业信息消费降本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26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信息消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方式,降低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成本

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

27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分类指导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28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信息消费领域“证照分离”试点

国务院审改办、工商总局等

29

深化电信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信息通信业投融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30

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电信领域开放试点,加大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开放力度,适时在全国其他地区复制推广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31

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

32

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建立健全企业“黑名单”制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商务部、质检总局等

33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

34

提升网络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水平,加强网络文化知识产权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央网信办等

35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

36

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

37

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验证平台,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和认证工作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质检总局等

38

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工商总局等

39

鼓励各地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

财政部等,有关地方政府

40

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

41

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

42

建立健全信息消费评价机制,研究建立并定期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