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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6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2.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3.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4.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6.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
7.税收执法督察规则
8.网络发票管理办法
9.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10.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11.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12.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13.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
14.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5.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6.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7.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8.邮寄纳税申报办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
20.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21.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
22.税收会计制度
2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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