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造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十七)全面深化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91.落实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强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同全市改革的联动,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或在全市推广试验。

92.根据上海事中事后监管条件,进一步加大上海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压力测试。

(十八)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93.建成上海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推进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所有线上线下服务事项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94.年内实现市区两级企业审批事项90%以上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95.基本建成电子证照库;基本实现政府部门各类审批信息共享共用。

(十九)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96.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在全面优化准入管理的基础上,对属于地方事权的36项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97.推进实施《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在更大范围内,实施“事前承诺+事后检查”为主的审批管理新方式。

(二十)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

98.2018年组织实施上海营商环境改革年系列行动,以打造投资环境最便利、政府服务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环境最完善为核心,集中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表彰一批改革创新项目和内外资优秀企业家。借鉴兄弟省市营商环境改革有益经验做法,着力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的透明度和便利度,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改革获得感。

99.对标国际营商环境表现领先的经济体,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重点指标实施系列专项行动,使开办企业、获得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跨境贸易、财产登记等领域,企业平均办事时间缩短一半,手续环节平均减少40%。

100.主动争取国家营商环境改革试点举措在上海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