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临港地区管委会:

“十三五”期间,临港地区要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坚持高标准开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集约化开发水平,坚持功能建设、促进产业和要素集聚,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以发展智能制造为重点,加快推进创新要素集聚和产业能级提升,以深化产城融合为导向,不断促进城市服务功能和品质提升。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化滨海新城,成为本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为此,在延续上一轮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施特殊政策(以下简称“双特”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临港地区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制定本意见,政策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

一、深入推进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

(一)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市、区两级政府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市政府下放给浦东新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临港地区具有承接能力的,全部下放给临港地区管理。通过授权、委托或设点派驻等多种形式,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区内审批;在临港人才服务中心增设公积金管理、社保办理、外国人就业、出入境办理等服务功能,实现人才服务事项区内办理。建立临港地区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率先在临港地区开展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专项改革试点。

(二)完善市属区管体制。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市政府对临港地区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以及资源配置、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浦东新区政府继续支持临港地区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并按照有关事权分工,对临港地区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公共服务项目等予以财力保障。

(三)加强临港地区管委会统筹职能。临港地区管委会负责统筹推进临港地区规划编制、土地管理、资源利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南汇新城镇、万祥镇、泥城镇和书院镇(以下统称“四镇”)重点做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将四镇招商引资职能转移整合到临港地区管委会。按照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要做好四镇的财力保障工作。临港地区管委会会同国资主管部门对临港地区内相关国资开发主体的年度开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四)推广应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加强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临港地区发展的联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和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开展集中登记、一址多照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在执法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资金审批、居住证积分管理等领域,推行事前信用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信用管理模式。

二、加快促进产业集聚与能级提升

(五)积极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区建设。支持临港地区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在临港地区布局建设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关键功能性支撑平台。推动机器人、人工智能、数控加工、增材制造等智能制造骨干企业、重点项目优先向临港地区布局。引导智能制造领域重点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标准制定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测试平台等向临港地区集聚。支持国内外大学在临港地区设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率先建设工业大数据中心和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培育引进系统集成服务企业,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六)持续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向临港地区集聚。本市承接的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高端数控机床与基础装备、深远海洋工程装备及材料、高端能源装备等国家产业化专项和重大工程,优先向临港地区布局;推动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交通运输装备,工程机械等基础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向临港地区集聚,进一步提升临港地区高端制造和极限制造能力。鼓励再制造产业集聚发展,利用保税政策开展再制造业务,对临港地区入境再制造产业实施检验检疫和通关便利化措施。建立临港地区与本市品牌园区联动发展机制,吸引高水平项目向临港地区布局,对项目在临港地区形成的增量收益按照比例分享。

(七)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支持面向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海洋工程装备、动力装备等领域的总承包、总集成、总设计、总运维等服务型制造。加快发展与临港地区高端制造、智能制造发展相适应的软件服务、科技咨询、信息技术、工业设计、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洋山保税港区,在临港地区海关特定地点开展保税展示交易试点,支持境外文化装备产品、国际特色商品、高端消费品等在临港地区展示交易。积极发展跨境电商仓储、国际采购分拨、大宗商品贸易等新型业态。

三、加强土地政策支持

(八)保障用地指标和支持统筹减量化工作。保障临港地区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益类项目土地指标,重点产业项目经论证后安排新增用地计划,促进临港地区土地集约利用。临港地区土地减量化工作由临港地区管委会统筹,区域内各镇减量化指标由临港地区管委会统一管理。临港地区年度土地减量化任务,在市级土地主管部门下达的浦东新区年度计划中注明,计入浦东新区。对临港地区重点急需项目,支持采用暂借减量化周转指标方式予以解决。

(九)实行灵活的土地使用方式。在临港地区特定区域开展综合用地政策试点,划定不同规划功能分区,允许工业仓储与商业、办公等功能混合,引导科技研发、企业总部管理等创新功能加快集聚。在临港地区规划管理中,试点开展用地性质弹性管理。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以及先租后让、租让结合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