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城市建设的灵魂和根基,是提升城市吸引力、竞争力、影响力和软实力的核心要素。文化创意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是推动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上海市“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坚持文化强市,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大力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现就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创新发展、繁荣兴盛,紧紧围绕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的战略目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壮大市场主体,创新生产机制,提升产业能级,鼓励创新创造,促进融合发展,培育新型业态,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政策保障,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市核心功能增强中体现文化创意产业新作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的经济创新力、产业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解决好城市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提供强大的产业条件。

(二)发展目标。

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创意设计等重点领域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实现出版、艺术品、文化装备制造等骨干领域跨越式发展,加快文化旅游、文化体育等延伸领域融合发展,形成一批主业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创意企业,推进一批创新示范、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文化创意重大项目,建成一批业态集聚、功能提升的文化创意园区,集聚一批创新引领、创意丰富的文化创意人才,构建要素集聚、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夯实国际文化大都市的产业基础,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本市构建新型产业体系的新的增长点、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增长极。未来五年,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左右,基本建成现代文化创意产业重镇;到2030年,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左右,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三)产业体系。

着眼建设城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城市产业升级和城市定位更新,以人的创造力为核心,借力“互联网+”新动能,拓展“文化+”新思维,走出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内涵深化整合、外延融合带动的发展新路。内部整合文化、创意、科技、资本、制造等要素,巩固提升上海文化创意优势产业,重点发展创新先导型、内容主导型、智力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产业类型,着力提供传统性、大众化、多样性的文化创意内容和服务,打造创新驱动、结构完整、代表先进文化生产力的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外部把握文化创意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趋势,以文化创意为引领,实施文化创意内容牵引和传播渠道再造战略,加快文化科技、文化金融融合创新,加快培育红色旅游、演艺旅游、体育传媒、文化装备、城市规划、田园观光等融合业态,推动本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体现国际文化大都市魅力,打造全产业链、多向度服务、代表卓越的全球城市发展方向的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二、着力推动文化创意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文化创意产业结构布局,以重点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助推文化创意产业全面发展。

(一)建设全球影视创制中心。

将影视产业作为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着力点,焕发中国电影发祥地新活力,振兴上海影视产业,构建现代电影工业体系,推进全球影视创制中心建设。

1.构建影视产业目标体系。推出一批价值内涵与艺术品格相统一的优秀剧本,加强影视剧本扶持,着重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着重扶持原创,着重扶持计划在重要时间节点播出的选题项目。出品一批代表性作品,争取“上海出品”作品数量位列全国前茅。集聚一批制片、后期制作、发行等领域标杆性企业。做强一批优势院线,加快艺术、教育特色院线发展。建成一个现代化、前瞻性、支撑影视生产链的影视制作基地,催生一系列创新技术,占领影视制作技术高地,发挥重大载体带动作用。凝聚一批领军性人才,孵化一批新生代人才。引入一批国际性教育机构,加快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搭建一系列国际性平台,做大做强专业节会。

2.优化影视产业扶持机制。在深化落实上海电影发展促进政策的基础上,用好电影扶持专项资金,加大对产业载体建设、产业融合发展、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优质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技术领先的影视后期制作企业,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加大对艺术、教育等特色院线的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细分人群专业影院和创新放映方式的新型院线。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影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推动相关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试行影视制作扶持政策。支持开展影视完片保险和制作保险等新型业务。

3.提升影视产业链发展能级。打造“1+3+X”发展格局,建设松江大型高科技影视基地,构建人才培养孵化类、影视制作投资类、影视取景拍摄类等3类特色影视摄制服务功能区,整合若干影视产业资源。推动建设大型综合性影视活动中心。挖掘衍生产品市场潜力,健全影视作品授权交易模式,大力发展影视品牌授权和形象营销,鼓励企业参与影视作品后续运营。

(二)打造亚洲演艺之都。

激励创作、鼓励演出、繁荣市场,推动全市演艺创作从“高原”走向“高峰”,向世界呈现中国元素、讲述中国故事,着力打造亚洲演艺之都。

4.提升创作演出能力。支持国有及民营文艺院团开展主题创作,重点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艺术精品。实施上海首演计划,用好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及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评选等平台,鼓励国内外知名院团和艺术家将原创作品的全球首演、国内首演放在上海。继续鼓励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青计划和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新人新作评选活动,办好上海市新剧目展演、小节目展演、优秀民营院团展演等具有影响力的展演活动,为艺术人才提供创作交流平台。

5.优化演艺设施布局。重点支持环人民广场演艺活力区等8个演艺集聚区建设,加快形成演艺产业集聚效应。推动九棵树(上海)未来艺术中心建设,打造“南上海的艺术名片”。盘活现有演出剧场资源,做大做强各具特色的驻场品牌,鼓励发展具有文化旅游特色的演艺产品。全面推广“上海艺术商圈”合作模式,鼓励商业综合体引进创新演艺项目。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新建、改建剧场和演艺空间。

6.培育优秀演艺市场主体。继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一团一策”分类改革,增强国有文艺院团市场竞争力。开展重大题材艺术创作生产,打造上海优秀演艺作品的都市经典版和国际国内巡演版。鼓励国有演艺机构引入社会资源,组建混合所有制演艺联合体。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定期组织民营院团长培训。支持和鼓励各类演出经纪机构健康发展。依托国际剧协,深化上海戏剧在创作、表演、理论研究等领域的国际交流。用好自贸试验区文化市场开放政策,引进知名演艺集团和演出经纪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针对演艺产业的知识产权侵权保险、演艺完工保险和损失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特定演职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

(三)建设全球动漫游戏原创中心。

深挖动漫游戏产业市场发展潜力,强化原创内容创作,加快“走出去”和“引进来”步伐,逐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动漫游戏原创中心。

7.提升动漫游戏原创能力。实施中华创世神话和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原创艺术类精品游戏推优扶持工程。用好动漫游戏扶持资金,加大对原创动漫游戏精品和优秀动漫游戏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入选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国家动漫建设和保护计划等国家级重大项目,以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等国家级重大奖项的原创作品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办动漫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8.深化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加快上海网络游戏出版申报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动漫技术设备和公共技术平台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引导促进动漫游戏会展平台发展,活跃动漫游戏及衍生产品消费。加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应用推广,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建设。在全市规划建设若干特色鲜明的动漫游戏特色小镇。

9.加快全球电竞之都建设。鼓励投资建设电竞赛事场馆,重点支持建设或改建可承办国际顶级电竞赛事的专业场馆1至2个,规划建设若干个特色体验馆。发展电竞产业集聚区,做强本土电竞赛事品牌,支持国际顶级电竞赛事落户。促进电竞比赛、交易、直播、培训发展,加快品牌建设和衍生品市场开发,打造完整生态圈,为国内著名电竞企业落户扎根营造良好环境。

(四)巩固国内网络文化龙头地位。

把网络文化产业作为驱动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动能,培育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国内领先地位。

10.实施网络文化提升计划。提升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服务能级和集聚效应,办好中国网络视听产业论坛。依托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等大学的科技园,引导领军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和科研单位布局创新链,加强关键技术研发、产业融合探索、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优秀健康原创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音乐、网络演出、网络表演等在沪制作发行。

11.培育网络文化龙头企业。着力扶持一批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等优势领域领军企业,解决重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和突出问题。鼓励全国知名网络文化企业落户,设立研发中心、实验室、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建设2至3家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集团。

(五)深化国际创意设计高地建设。

发挥创意设计贯穿于经济社会多行业多领域的特点,强化创意设计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高创意设计产业整体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加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12.建设国际设计之都。做强工业设计,倡导“大工业设计”理念,加强工业设计战略趋势研究及行业标准制定,加强共性技术和新材料、新工艺研究,推动虚拟(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网络协同、增材制造等技术应用,重点布局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江南智造等。做优建筑设计,大力发展规划咨询、概念设计等高价值环节,优化建设工程管理模式,探索建筑师负责制。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发展,重点布局环同济设计创意集聚区、8号桥等园区,推进中国室内设计周落户,推进与国际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IFI)业务深度合作。做大服务设计,推进交互设计理念提升和手段创新,创新集成设计、环境设计、流程设计,提升智慧生活设计。做实广告设计,提升广告创意创新能力,培育具有国际化服务能力的大型广告企业集团,拓展新型广告媒介和数字化精准营销,推动新型展示技术应用。

13.建设国际时尚之都。加强时尚服装、饰品产业原创设计、工艺改进、品牌定位和商业模式创新,重点布局环东华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区、上海国际时尚中心等公共载体。支持贵金属首饰、宝玉石、陶瓷等工艺美术业规模化、精品化发展,重点布局世界手工艺产业博览园、上海木文化博览园等公共载体。聚焦东方文化特色的护肤、彩妆产品和环保可降解的护理、洗涤产品,大力发展符合东方文化特质的美丽产业,重点布局以“东方美谷”为核心的“一核二片五联动”美丽健康产业集群。打造以海派家具、家纺龙头企业为主体的时尚家居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健身运动器材等,培育时尚数码产业集群。培育促进时尚消费,把上海时装周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外时尚设计师集聚平台、时尚品牌国内外发布推广平台和时尚产业“亚洲最大订货季”平台。加强上海时尚之都促进中心等平台建设。推进时尚设计咨询、贸易流通、时尚传播、流行趋势和指数发布等时尚服务业发展。

14.建设国际品牌之都。以“诚信立本、科技创新、质量保证、消费引领、情感维护”品牌经济五要素为核心,构筑多层次品牌经济发展体系,加快从产品经济向品牌经济转型,培育一批文化创意品牌。把握加入联合国创意城市网络契机,塑造上海全球创意城市品牌。着力建设张江、漕河泾、虹桥、临港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培育产品(企业)品牌,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参加品牌培育试点示范,提升企业品牌建设能力。落实部市合作协议,推进特色产业小镇命名工作,开展“上海设计”“上海制造”“上海服务”第三方认证试点。推进专业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品牌战略管理、营销策划等服务。

15.建设国际会展之都。保持本市会展规模世界领先水平,继续提高会展业市场化、专业化程度。吸引一批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际知名品牌展会落户,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上海展会自主品牌,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大力提升在沪举办的国家级展会的能级和水平。积极吸引国际会展相关组织在沪设立机构,吸引国际知名会展企业落户,提高本市经国际组织认证的展会和机构数量。鼓励本市展馆通过输出品牌、管理和资本等形式,完善运营机制,加强品牌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发挥国家会展中心辐射带动作用。

16.建设信息技术支撑高地。加强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增强)现实、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文化创意产业应用软件中的融合应用,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应用软件的易用性、功能性、可靠性、安全性。聚焦数字版权保护、隐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等关键技术,加快文化创意产业信息安全软件研发及产业化。

(六)构建出版产业新格局。

加快传统出版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出版、印刷、发行整体水平,着力构建与中国近现代出版发祥地和传统出版重镇地位相适应的出版产业新格局。

17.推进传统出版转型升级。推进全市层面古籍、科技、少儿、音乐、美术、教育、社科人文、外文教材等出版产业集群建设,提升上海出版全国影响力。深化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改革,有效整合编、印、发产业链及其周边资源,打造面向全国的闵行七宝世纪出版园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实现传统文化传承和艺术品业务板块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加强校、区合作,支持上海印刷专科学校与奉贤区规划建设南上海出版园。支持品牌民营出版机构落户,鼓励民营出版机构与上海国有出版单位深度合作。

18.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出版行业“互联网+”战略,推进内容编辑、复制加工、传播、管理等全流程数字化建设,发展版权交易、知识付费服务模式,打造《辞海》数字出版发布云平台。大力发展绿色印刷,继续全面实施学前、中小学教科书绿色印刷。推进按需印刷生产线规模化、市场化运作,制定图书按需印刷标准。

19.推动实体书店升级发展。落实《关于上海市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业态多元、充满活力的新型实体书店发展格局。推动本市高校校园实体书店全覆盖。

(七)构建国际重要艺术品交易中心。

发挥艺术品产业在传承历史文化和推动业态创新中的带动作用,形成上海艺术品产业整体优势,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世界重要艺术品交易中心之一。

20.优化艺术品产业格局。加快推进浦东外高桥、徐汇滨江艺术集聚区建设,支持艺术类文化创意园区发展,鼓励举办环艺术院校艺术集市。支持上海艺术博览会、西岸艺术与设计博览会、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全国高等美术教育成果系列展等本地艺术博览会发展,支持全国性艺术展览落户发展。推进市艺术品行业协会、市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协会建设。支持在沪发展的艺术品拍卖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代理制画廊发展。深化朵云轩等国有艺术品拍卖机构改革。支持各类画廊参加国内外知名艺术博览会,鼓励国际知名机构、艺术家等携海外艺术精品来沪办展。

21.鼓励艺术品业态创新。大力发展艺术品电子商务,重点培育在线艺术品展示、交易、拍卖、定制等新业态。推进第三方鉴定评估平台建设,支持本地金融机构与专业鉴定评估平台加强合作,稳步推进艺术品质押融资、艺术品消费分期付款等金融服务。支持艺术品物流、仓储、保险等专业配套服务发展。

22.促进艺术品贸易便利化。争取自贸试验区开放政策试点,引进国际知名艺术机构、拍卖公司和艺术博览会,对世界顶级艺术博览会来沪举办展示交易会给予通关便利及保证金减免等优惠政策。探索试点延长艺术品暂时进口货物通关单证有效期相关政策。拓展徐汇西岸艺术品保税展示功能。对符合国家出口退(免)税规定的艺术品,按规定实行退(免)税政策。

(八)加快实施文化装备产业链布局。

将实施文化装备产业链布局作为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新兴战略性产业的组成部分,促进科技在文化创意领域的应用和推广,有效提升文化创意领域技术装备国际化水平。

23.完善文化装备产业功能布局。加快上海国际高科技文化装备产业基地建设,提升自贸试验区文化装备应用示范平台服务能级,推动相关工业园区转型升级,打造“一基地、一平台、多园区”的文化装备产业空间布局。集聚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重点支持在沪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深化与国际机构的合作,引进和举办具有国际顶尖水平的文化装备展会和论坛活动,举办上海国际文化装备博览会。将文化装备产品纳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培育一批知名集成产品供应商。

24.提升文化装备技术创新能力。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文化消费的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应用软件及辅助工具,推进智能制造、增材制造、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先进技术成果服务应用于文化创意内容生产,加快先进舞台设备、新型影院系统等的集成设计和市场推广。鼓励本市文化装备项目申报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文化装备产品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按照《上海市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进行采购。建设上海文化装备测评中心,开展相关国家标准试点。建立上海国际文化装备产业联盟,推动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立文化装备示范体验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