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静安区是本市唯一获得国家批准开展“十三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区。为持续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破解制约服务业发展的难点问题,推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服务业迈向国际化、高端化、品质化、集聚化发展之路,根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部署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提出全面推进静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对接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上海全力打响“四大品牌”的战略部署,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动服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发展高能级服务经济,着力实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把静安区建成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高端服务业发展创新引领区,推动静安区在全市打响“上海服务”“上海购物”等“四大品牌”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静安区基本建成国际化、高端化、品质化、创新型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7%以上,专业服务业税收比重达到全区税收的20%以上,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机构达到80家,“国际静安”发展特色更加凸显,服务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处于领先水平。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在服务业市场准入、政府管理服务创新和产业功能平台建设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居全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国际静安”,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型高端服务业体系

增强静安区服务业集聚度和竞争力,进一步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努力构建竞争力强、开放度高、充满活力的高端服务业体系。

1.提高商贸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高端贸易型、结算型、连锁型商贸企业集聚,促进商贸服务业品牌化、国际化发展。鼓励跨国公司在静安区设立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和采购中心、营运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支持静安区总部型商贸企业开展离岸贸易和转口贸易。引进和发展一批拥有强大品牌运作能力、具有全球视野的商业运营商。推动主题化、情景化和智能化的消费新项目、新技术、新业态在静安区率先运用。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高端服务,积极推动服务外包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千万美元级的离岸服务外包骨干企业和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打造服务贸易特色示范区。加快推进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为静安区内企业的进口试剂、样品、耗材、设备等提供通关便利。支持在静安区优先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包括检验检疫监管服务创新制度。支持静安区企业利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保税展示交易试点。试点开展特定品类进口商品精准监管,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改革试点。探索提高中服上海免税店免税限额,丰富免税商品品类,增设入境记录凭证自助打印设备。探索增加静安区离境退税商户数量,提高退税商品购物服务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适用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出口货物保税监管模式。

2.推进金融开放创新。促进持牌类金融机构发展,打造静安跨国金融集聚区。鼓励静安区金融机构探索开展金融综合经营,研究设立金融控股公司。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依法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及股权投资机构等,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与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新型金融机构落地,提升静安区资本集聚和股权投资活跃度。积极复制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成果,支持静安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享受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政策。研究复制推广金融服务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民营资本在静安区依法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强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金融监管,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3.扩大专业服务业开放。大力引进GaWC目录中的全球化专业服务机构入驻,高度集聚国内外知名会计审计、管理咨询、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发挥专业服务在产业发展的支撑和配套作用。构建汇聚全产业链和全套专业服务的发展共同体,为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服务全球提供全方位、全流程、高质量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服务对外开放,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在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集聚。探索取消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的要求。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深化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支持各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国际、国内及行业专业机构或组织集聚,推进国家级质检中心落户静安区。大力推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加大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国内外标准化服务机构和组织集聚,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和能级,更好满足社会和市场的需求。鼓励在静安区设立外资评级服务机构等。引导金融、科技、法律等领域国际组织在静安区落户,发挥资源整合优势,促进服务业高端化、国际化发展。研究在静安区设立“一带一路”投融资服务机构、人才服务中心、信息服务中心、智库研究中心等,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我国企业“走出去”做好服务。

4.推进信息服务业开放共享。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静安区)、上海大数据产业基地、上海云计算产业基地,引导云计算、大数据等重大产业项目和优势资源向静安区集聚,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大数据示范项目在静安区落地,打造领先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和应用创新高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共信息等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发展大数据交易市场,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鼓励静安区企业在海外设立创新中心,吸引新型软件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贸易企业集聚,打通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对接和项目合作的国际服务通道,打造静安数字化服务发展示范区。

5.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开放升级。大力推动时尚设计展示、传媒广告、戏剧娱乐等文化创意产业内涵式、集群化发展,提升静安文化创意产业综合竞争力。集聚以影视后期制作为重点的文化创意产业,鼓励静安区影视企业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鼓励静安区影视制作机构以合拍片的形式,加强与境外优秀影视制作机构合作,拍摄“中国题材、国际表达”的优秀影片。对静安区承担国家鼓励类文化产业项目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备件和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执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深化“上海国际时尚之都示范区”建设,支持开展上海时装周、上海设计周等系列重大活动,打造静安区高端时尚展示发布新格局。

6.培育新兴服务业发展。以“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大健康等新兴领域为重点,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挥区域内两个体育中心的辐射带动优势和相关体育企业集聚优势,开展体育服务创新试点,培育体育人才培训、体育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推进文化、商业、旅游、体育产业跨界融合,培育生活性服务业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