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彰显区域特色,大力建设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服务业发展高地

加强规划引导,拓展发展空间,引导静安区服务业合理优化布局,形成一批服务业发展的亮点区域。

1.推进南京西路地区高端商务商业集聚。推进高品质楼宇升级和高端资源汇聚,打造世界级的中央商务区主干街区和世界顶级的商业街区。深化“上海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建设,构建全球品牌高地,使静安南京路商圈成为国际消费的风向标。依托上海展览中心及其周边区域,打造全球时尚新品发布平台。

2.推进苏州河两岸协调发展。引导高端产业项目、重大活动在苏州河两岸布局,优化区域楼宇建设规划,推进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和创新利用,提高建筑单体和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打造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更新样板。做实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园区服务产品和技术创新,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引领性和影响力。

3.加强中环两翼规划统筹。推进产城融合综合功能开发,促进市北高新园区深度转型,引导区域创新资源集聚,成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区域。加强产业园区、上大校区、商业社区资源联动,提升环上大国际影视产业园区发展能级。

4.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推进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性开发,开展存量楼宇二次更新改造试点,提高存量楼宇资源的集约利用效率。依托历史风貌保护建筑,挖掘海派历史文化底蕴,植入现代服务业业态,发展具有独特文化魅力和国际吸引力的服务产品及服务模式。

5.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落实上海市工业用地新政,有序促进存量工业用地转型。探索市、区联动开发,区企合作开发的土地资源开发新模式。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相关用地保障措施在静安区优先实施。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工业、商业、办公等综合用地试点经验,探索推进存量土地循环利用、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创新试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试点组织领导

市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难点和关键瓶颈问题。市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考核评估制度,督促落实有关保障措施。静安区要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试点目标和任务,及时反映试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诉求,总结、宣传和推广试点经验。市各相关部门要把静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支持。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和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等市级专项资金对静安区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静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静安区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探索建立市场化管理的服务业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三)优化综合配套环境

优先在静安区安排文化、体育、旅游、贸易等重大活动、赛事和会议展览等,建设静安区国际交流活动盛地。支持静安区吸引世界级文化旅游功能项目落户,扩大“国际静安”的辐射影响力。积极探索文化体育场馆运营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对静安区旧区改造的支持力度。加快完善静安区交通、市政、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置,优化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配套设施。

(四)创新统计监测体系

加强服务业统计方法的系统研究,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方法和产业分类,优化静安区重点领域服务业的统计制度与测算方法。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新型服务业指标体系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服务业发展态势和重点领域的监测分析,理顺统计信息共享与发布机制。

本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全面推进静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分工表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